雖然未至於每部高安兄弟電影也捧場,但這部還是第一次令我如此失望。
故事背景是60年代的紐約,Llewyn Davis是一位名不經傳的民謠歌手,生活困頓的他沒有家也沒有固定工作,每晚要到不同朋友家睡。Llewyn本來有個合唱夥伴,但那人自殺死了。不過他仍然堅持自己的態度,不願意迎合大眾的喜好而改變風格,結果他和朋友Jim和Jim女朋友Jean之間的關係陷入僵局,更令人煩惱的是Jean懷了Llewyn的孩子。Llewyn知道芝加哥有唱片公司可能幫他出唱片,他毅然踏上旅途…
電影以音樂包裝,但注意當中的音樂是鄉謠,恕我真的不懂得欣賞。
主角有說是Dave van Ronk的故事,其實是參考他的自傳,再集合當時其他歌手的遭遇而成。
電影和男主角一樣令人無所適從,一時這樣一時那樣頹頹廢廢,最終一事無成。
以 下 內 容 有 劇 透 :
例如本來他想駕車(順風車)去找那個瞞著他沒有去墮胎為了他生小孩的前女友,但因為被突然衝上馬路的貓嚇倒,車頭有牠的血跡,他又不去了。想放棄一切做個海員算了,又因為遺失了海員證、無錢補領而作罷,難怪朋友和家人也對他失望透頂。
不是說電影主角結局例牌要成功,失敗也可以好看,說是倒楣?我會說性格決定命運。
Oscar Isaac的演出其實相當不錯,戲中的他很有個人魅力,還親自演唱。
Trailer中染了棕髮的Carey Mulligan明明看來漂亮動人,電影中的她但凡出場都在罵人,煩…
Justin Timberlake演的Jim太囧了,我不知道那種曲風是否常見,我完全不能將他們連結起來。
要讚的就是片中以貓貓來串連電影,貓名Ulysses出自希臘神話,有興趣可以查看。
電影網上評語不俗,但我就是不喜歡。如果對Bob Dylan的年代有興趣,或者也會喜歡本片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