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往和她在街上走,她很喜歡挽著我的手。起初我不很習慣,亦不好意思拖開,後來挽著挽著竟越覺喜歡。
一個小動作,在不知不覺中,將我們拉近了。
到現在我在街上看著她拖著另一個人,我才明白我前女友說什麼。
她問我應不應該和一個人開始,不是因為我是她好朋友,而是因為她喜歡我。
而我呢?如果我待她是好朋友,她有好歸宿,我理應替她感到高興。
事實上,我見到她拖著另一個,我很不高興,答案很清楚了。
我喜歡她,她喜歡我,但我一直沒有發現。
到現在她拖著另一個,我才懂得著緊她,知道她在我心目中的位置,真笨!
那我現在怎麼辦好?搶她回來嗎?是她問我意見時,我還鼓勵她的,唉!
還記得第一次見面,我和她說兩個寂寞的人一起也不會減少寂寞,到現在我還是這樣的相信著。
一個人不就等於寂寞,首先要釐清這一點,而我也不是為了寂寞而想和她一起,這點相對肯定。
要別人愛自己,首先要令自己變得「可愛」,「可以愛上」的意思。
要兩個人一起不會將寂寞乘二,首先要學懂一個人也能自得其樂,才能為其他人帶來快樂。
在學懂之前,我不應該找她,到我學有所成的一天自然是適當時機。
到時如果她還未和男朋友穩定下來,我便有機會,否則只能祝她幸福!
說來容易,我該從何入手呢?想了很久,我得出以下結論:
首先要維持工作穩定,收入穩定才可以支持各種消費,亦可讓我儲下籌備結婚的開支。做人要有大志嗎!
第二要進修,不單是幫助工作,也為豐富個人眼界。
第三是注重健康,為了照顧她,當然要保重身體了。
第四是從生活各方面出發,發展多樣興趣,學了之後我便可以和她分享箇中的樂趣。
最後便是搜集多些旅遊資料,以後和她周遊列國,在世界各地留下美麗的回憶。
這個計劃實在太浩大了,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效,我只知道越快開始,便越快達成!
我每天看著牆上的大計,努力的實踐目標,簡直一生人也從未這樣努力過,禁不住自己也要讚讚自己!
生活變得前所未有的充實,忙得任何人也沒有時間見,就只是不斷的努力努力再努力!
但到底怎樣才算是達成目標?真的要達成恐怕要數年時間,保守估計也要一年。問題是她能等我嗎?
結果,一個月,我就忙到病倒,要在家裡休息。
一覺醒來,發現她就坐在床邊。
「你來了?」
「這是什麼?」她指著我貼在牆上警惕自己的大計。
「這…是我的生活大計。」
「什麼生活大計?這麼多事做,怪不得你累病了。你一向身體一般,要小心才對呀!」
「對呢!很久沒見你,你好嗎?和男朋友發展順利嗎?」我不知道說什麼好,還是探聽我有興趣的話題吧!
「…不錯啊!他對我很好。」她欲言又止的。
「這…太好了!」
「我約了他,要先走了。」
送她離開後,我才發現自己比想像中更掛念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