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7/28

原來,我那麼喜歡你

這個標題幾好,可以係一個愛情故事,不過其實係台灣漫畫作家水瓶鯨魚的首部長篇小說。

故事說女主角放不下兩個人:一個係初戀情人,一個係只相戀一星期,但女主角一直忘不了的日本男人。可是日本男人返國,兩人沒有再聯絡;而偶然下,女主角重遇初戀男友…

自從朋友因為我們也認為老師是要尊重的,說我們是Old School的人,我開始覺得自己真的很Old School。其中一點係我覺得書一定要是文字書(別多想,和近來的o靚模風波無關),不能是圖畫書,因為只有文字才能帶來幻想空間,圖畫書即使有多好睇,都沒有翻看的意義。

這本書呢,我也不肯定是不是長篇,因為中間也有插圖。雖然插圖不錯,但又無乜必要,只能理解成作者的生招牌,總不能不用吧?

喜歡這本書,或者是作者不是熟手,沒有公式,唔睇到最後都唔知結局。

但諗返轉頭,佢俾了一些貼士,最終無實現,係唔係有下集?定係編輯出了問題?

或者因為故事先寫成電影劇本,再改寫成小說,所以感覺怪怪地。

書中妙用雨傘這個點子,令我也好想用雨傘寫個故事(會有抄襲之嫌吧?)。

也喜歡這本書好多「腰心腰肺」的金句,例如:「飛蛾撲火 通常來自某一瞬間的光 甘心情願被誘惑 就要有成為死屍的覺悟」。(不再舉例了,以免大家失去趣味)

書中不乏感動人心的地方,只要經歷過,必定明白。

看!我真係唔識點介紹書。大家有機會去書局,不妨拿來揭揭,睇下岩唔岩口味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