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忍夠你了!」
暴喝聲過後,是一片不協調的沉默。
除了沉默,還有兩個人激動過後的喘息聲。
一男一女,在半小時前開始,吵了一場驚天動地的架。
兩年內,他們吵過大大小小的架,吵架的密度愈來愈多,卻從沒像這一次般,不可收拾。
回想起這次吵架的原因,很可笑,只不過是說出來別人聽了會「噗」一聲笑出來的小事。兩人簡直是為吵而吵,然後把過往的舊帳逐一翻案。
女生心想為什麼他就不能遷就我?
看著他冷淡的態度更是火上心頭。
「分手吧!」
無法子,唯有再用這一招。
對,是「再用」,如果不讓他知道自己有多認真,事情又會不了了之。
他要是愛我便應該明白我只是想他哄一下就好了。這樣的要求不算過份吧?
雖然說兩個人相處應該互相尊重忍讓,可是總是我一個人在忍,他又做過什麼呢?
對,男生哄女生是天經地義的。他哄我,我才深深感受到被愛的滋味。
如果我反過來哄他,那「說分手」這招就不管用了。
「好。」他木無表情的說。
怎麼啦?要倒過來嚇我嗎?
他看也不看我一眼,賭氣的坐到一旁。
不要這樣,你明明是愛我的。
他依舊緊閉著咀,似要看我如何下台。
好呀!我就進去收拾行李,看你怎麼辦。
我隨便收拾幾件衣服做個樣子好了,免得一會兒又要花時間放回衣櫃。
但不管我發出多大噪音,他就是不肯進來看我一眼。
以前他待我很好的,可是現在……這個世界真的沒有天長地久嗎?
我拖著行李箱出去,經過他面前,放下一串錀匙。
「留下的不要了,你喜歡就丟了吧。」
只要你開口,我便會留下來,你知道嗎?
可是他一句話也不說,我還可以怎樣呢?我能不走嗎?
我開門,關門。門外一片死寂,更顯得剛才的吵架失去真實感。
我坐在樓梯轉角等他,可是任憑我再哭,他也沒有來。
或者,愛早已在不知不覺消失了。
或者,是時候分手了。
有幾多人估到我最終又會搬出樓梯轉角呢?估中的請舉手!獎品是:啪啪啪啪啪(掌聲鼓勵)!不滿意也不能回水呀,你有付錢嗎?
又,有幾多人認得出這不是我的故事呢?其實是我冒昧將程哲的故事由男生版改寫成女生版。第一次看原文腦海就是播著樓梯轉角。希望不會太失禮,也祝他生活愉快:)
又又,天呀~卡啦OK幾時先有返薛凱琪~還有方大同~再係咁我要上街示威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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