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6/20

Who Am I?

今日同mingmanfred玩一題兩寫,題目係:應否改變自己投情人所好。

講到經典,我會揀Sex and the City的Charlotte。Charlotte為了和愛人Henry一齊,不惜學習猶太人的傳統禮儀,放棄自己的種族,加入猶太族裔。睇住佢過婚前最後一個聖誕那一幕真係戥佢難過,佢儲儲埋的聖誕裝飾都要丟掉了。不過好好彩,最終佢都無揀錯人,夫妻恩愛,如膠似漆。

不過電視劇始終是電視劇,這套甚至有點童話。現實中,如果你有一些特性係伴侶唔能夠容忍,你會點辦呢?這裡說的不一定是缺點,可以係習慣、喜好。要改?還是叫對方容忍?如果對方話忍無可忍,唔改就散,咁點算好呢?

近來在羈翔處看到個典型例子:未婚妻禁止未婚夫在新居擺放模型和動漫玩具,以免失禮。(原文:開心價)

老實講,我好同情這位男士,而且這個只是開始,之後仲有成世人對住(如果無離婚),興趣這回事有得改嗎?

舊同事陳生曾經同我分享他的戀愛經驗談。佢話通常人剛開始拍拖必定想將自己最好的一面俾對方睇,外表執到最正,缺點壞習慣不要給對方發現。佢話經過多次失敗之後,佢發現錯就錯在開始時無俾對方知道自己的問題,到後來被對方發現對方就話分手。終於佢決定一開始就要將自己真正的一面表露無遺,而且亦到成功娶到阿嫂。

大家也應該曾聽聞,日本韓國的女士要比丈夫早起身,在丈夫起身前化好妝。唔知道事實係咪真係咁,但如果在伴侶面前也要做足全副武裝,連真實一面都要收埋,就真係好恐怖。照計化妝同唔化妝唔會差好遠o者,我唔信世界上有一種化妝方法可以將醜女變美女,美化極也不會改變成個樣吧?

好啦,講來講去,我其實想話我覺得無可能為了一個自己鍾意的人改變自己,或者嚴格來說,係可以改變程度,但不能完全改掉。愛情係好偉大,為一個人改變自己係好偉大,但能夠堅持幾耐呢?最重要的問題係,咁做係咪真係對雙方最好呢?

好似以上例子咁,如果我是那位男士,我會爭取保留部分心頭好。如果伴侶對你的喜好表示厭棄,我覺得:親愛的,那不是愛情。難保他朝佢會厭棄你其他特質,甚至厭棄你。與其係咁,你叫佢買個吹氣公仔好了,擔保可以任佢搓圓按扁。



延伸閱讀:Who am I by mingmanfred

     Who am I by 恭介兄